夫妻卖淫协定
本条款用于约定A与B夫妻俩与C网友,一同组织有偿性服务的细则。条款内容经双方三人友好协商达成。1. 妻子B是提供性服务的主要承担人,丈夫A是提供性服务周边服务的主要负责人,C是性服务的组织者与管理者。丈夫与妻子需要服从C的管理与调度。2.原则上说,C有权利要求夫妻每周提供一次性服务。在夫妻因为身体,小孩,父母等原因实在无法完成性服务时,需要诚恳向C说明原因,C经过判断,有权利免除夫妻接客的义务,但是也有权根据情况驳回,在此种情况下,夫妻必须按照C的要求,完成性服务。C无权要求夫妻在上一次服务完成一周内再次提供服务,但是在夫妻主动申请的情况下,C可以考虑增加次数。3.若C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安排,夫妻不得自行安排接客,但可以向C表达接客的意愿。每次提请接客意愿后7天内,不得再次提起申请。4.嫖客的选择,由C全权决定。夫妻有权利向C表述自己的选人喜好,但是无权最终决定权。C有义务向嫖客说明夫妻的权利与义务,以确保服务顺利进行。C有义务了解嫖客的喜好,并转告给夫妻,以便提高服务质量。5.提供服务的地点的选择,由C全权决定,夫妻有权利向C表述自己的个人喜好,但是无最终决定权利。若服务地点在夫妻家中,需要提前48小时通知夫妻。若在其他服务地点,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夫妻。6.费用,嫖客支付的费用由C商定,按照4:1的分成进行分成,也即嫖客支付50元,C得到40元,夫妻得到10元,每季度结算一次。由C提供服务账务明细。7.若服务地点为开房解决,开房费用由嫖客自行支付;8.原则上说,服务地点只有夫妇家中,开房,野外(需要在夜间,含车上)三个中选择,费用必须体现出 家中>野外>开房9.服务地点在夫妇家中时,丈夫必须在家,由嫖客决定具体性交地点(主卧,孩子房,客厅,卫生间),由嫖客决定性交房间的门是否关闭,由嫖客决定丈夫是否在同一房间里。以上C不做要求,由嫖客和夫妻俩经过友好协商确定。10.服务地点在酒店时,丈夫必须陪同妻子前往,并进入房间摆放服务必需品,由嫖客决定丈夫是在现场提供服务,还是在酒店大堂等候。11.服务地点在野外时,丈夫必须陪同妻子前往,并在性交地点附近进行放风和警戒。12.丈夫的一般性义务。无论提供服务的地点在哪,丈夫必须能随时提供如下物品。避孕套(4只以上),未拆封润滑剂,饮用水,毛巾。若需要携带其他特殊用具,C需要提前3天告知丈夫,使丈夫有时间准备。13.妻子的一般性义务。嫖客到场,完成前期准备后,主动与嫖客进行沟通,询问嫖客的喜好与需求并尽力满足。原则上,不是破坏家庭的,不是有健康风险的要求,都应当尽力满足。需要丈夫配合作出动作的,由妻子与丈夫进行沟通,夫妻及嫖客三人经过友好协商之后实施性行为。如果丈夫希望可以刺激自己的生殖器,需要事先向嫖客和妻子申请,嫖客与妻子均有权禁止丈夫刺激自己的生殖器。但如果嫖客要求丈夫刺激自己的生殖器,丈夫应当尽量满足嫖客的需要,提高服务质量。14.安全原则,原则上,夫妻无需告知C、嫖客自己的姓名与工作单位,手机号码。但是应当准备专用联系手机用于与C联系,以及服务时联络使用。原则上不反对夫妻自备相机或嫖客携带相机拍摄性交现场,但是出于安全考虑,严禁任何一方拍摄任何参与人的脸部。15.健康原则,原则上,嫖客在插入妻子阴道时就应当使用避孕套,直到射精。不建议将精液射入妻子或丈夫嘴中。16.其他原则,原则上,现阶段,C不得安排超过1人同时接受夫妻的性服务。原则上,由C经与嫖客讨论,决定本次服务的模式,并提前通知夫妻。可供选择的模式有,射精原则,即嫖客射精一次或两次即告服务结束。时间约定,即提供性服务2小时,4小时或包夜。若嫖客提出附加的要求,如多次射精,或延长时间,可在现场与夫妻友好协商,夫妻有权利拒绝,也有权利接受嫖客的附加要求。若接受了嫖客的附加要求,如增加射精次数,延长时间等,需要在提供服务后24小时内向C汇报细节,以便于C进行登记,修改费用。17.服务的申诉,嫖客若对服务有所不满,可以拒付嫖资,但是必须说明理由。C有义务把嫖客不满的理由转告夫妻,做好夫妻未能获得收入的安抚工作,并协助夫妻制定方案改进自己的服务。18.C的责任,C是所有活动的组织者与控制者,有保护夫妻的家庭,安全,健康的责任,应当充分理解夫妻在家中卖淫的屈辱与做出的巨大牺牲。C有义务维护夫妻的各项权利,有义务对每次卖淫活动的细节,如时间,地点,方式,射精次数,持续时间,丈夫参与程度,嫖客的年龄身高体重,事后的反馈等进行记录。19.C在与嫖客、夫妻沟通达成一致后,可以在卖淫活动的全程,随时进入卖淫现场,进行观察,记录,但是在有其他嫖客在场时,不得参与性活动。若C本身有性需求,需要按照自己本人是嫖客的标准进行处理,进行协商,支付费用。不得依仗自己管理者的身份,过分的欺辱夫妻。20.夫妻俩每次与C进行沟通,必须通过电话,且必须夫妻俩同时在场,并先后与C通话。21.本条款以1个季度为一个执行周期,执行一个周期后,三人应当正式的坐下来总结回顾三个月的服务经历。夫妻有权终止不再执行本条款,C不得以任意形式纠缠。22.但若夫妻在一个执行周期,也即3个月,约13周的时间里,因为各种客观或主观原因,实际提供服务的次数少于50%,也即7次,则C有权要求夫妻延长执行条款时间1个月,直到某整月末,夫妻提供服务次数已经超过可操作次数的50%,夫妻方获得终止本条款的权力。未尽事宜,需要C、夫妻,嫖客,三方四人友好协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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