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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夜,你是我的“潘金莲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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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1-10 11:55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题记糜烂都市,激情男女。海边邂逅,促膝长谈。别有用心,别有目的。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欲擒故纵,以退为进。迷情吧场,异样霓虹。酒精醉身,深情醉人。流氓绅士,高傲美女。寻欢苟合,虚情假意。亦幻亦真,亦真亦假。募回首,不过是灯火斑斓处,一场春宵一场醉。当一个城市的霓虹灯亮起时,属于这个城市的传奇才刚刚换上战衣。也许,在城市的某个角落会上演这样一幕。“你陪我喝,你陪我喝,什么男人嘛,了不起哈……”,一个妙龄的女子,一个略带邪气的男子,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一杯一杯的喝着烈酒,喉着真真假假的言语,摇摇晃晃的身躯,迷迷糊糊的意识,这样的夜里,注定是有故事的。认识sunny是在一个同城聚会上,无聊的我,经常或有心,或无意的参加这样的聚会,那时,我觉得,只有寂寞到家的人,才会热衷于这样的游戏,或许,里面,等待我的是无数的惊喜和挑战。那是一个还算浪漫的聚会,选址沙滩,创意海天一色的浪漫情怀。三五成群的男男女女,或相识很久,或刚刚邂逅,在适当酒精的刺激下,人总是多了那一份本身就具备的勇气。曾纵身花海的我,早厌倦了这样勾兑的场面,我觉得,太过于寂寞的女人,要么就是纵情过烂,要么就是含苞待放,刚好,这两类女人就是我此刻阶段的绝缘体,有心无力。因此,特别的女子,才是我的目标,我仿若置身局外,观赏一场场狼和羊的角逐。静静的躺在沙滩上,彷佛是等待,那个有故事的女子。侧身往去,不远处,一个倩丽的侧影,独自一个人,没人勾兑。心想,是时候去探探路了。拿起两瓶酒,径直的走向那个女子,映入眼帘的,不是什么倾城倾国的绝色,而是一双忧郁的眼神,一对三寸的小脚。我喜欢脚细的女子,因为,传言脚的长短和阴道成正比,此外,脚细的女子,通常有着过高的修养,毕竟,天天做运动的人,不会有小脚。当时的我心想,就冲这双脚,也该行动了。和她一个对望交换的眼神,我示意能不能坐在,她微笑。在泡良攻坚战里,不抗拒就是走出了成功的第一步。心里默默高兴,于是,将手中的酒递给她,又是一个示意的眼神,然后碰杯。交谈后得知,她生于书香门第,一家三代都是知识分子,身处文学殿堂的她,却特别的渴望放飞,于是她选了最自由的职业,当一个自由的写手,空了写点稿子,写点连载混迹生活,有男朋友。听到他有男朋友的时候,我的心一阵窃喜,心想,估计也是感情出现裂痕了,不然,怎么会参加这样的活动,不然,怎么会和一个陌生人,说如此之多。她告诉我,其实,越是熟悉的人,越是无法交谈,毕竟,人心太过于复杂,今天,面前的好友可以说,为里守候这个只属于你俩的秘密,明天,也许,你所谓的秘密就大告天下。听到这,我一边安慰她,一边心里暗自高兴,这个女子友情、爱情都不是很顺利,估计是受到过伤害,通常,并且戒心都比较重,既然,可以和她敞开心扉,那么,离爬上她的床,也不是遥不可及的梦。她淡淡的说着,我意味深长的附和着,以我的经验,这样的女子,不喜欢别人在她讲述故事的时候评论她,这时,倾听和喝酒可能是最好的途径,适当的时候,说上两句富有人生哲理的语句,是那么的恰到好处。人与人的距离,也许是遥远的,但是,如果有了心的沟通,那么一种叫做共鸣的东西,就会跨越本来遥远的鸿沟,拉近彼此的距离。那天,喝了很多酒,但是,我都表现的很绅士,因为,我知道,上床为下,攻心为上。太过于容易得到的东西,会失去本身所具备的诱惑性。晚上,我拉着晕头转向的她,上了计程车,不是去她家,也不是去我家,而是去了一家酒店。一身酒臭的她,红扑扑的脸很诱人,但是,我知道,一时之欢可能会让失去我长时间占有这双脚的机会,因此,我决定放弃。喊来酒店服务生,安顿好她,为她盖好被子,在她的手机按下我的号码,然后静静的离开。那一夜,城市的霓虹很美,我虽然独自一人,但是,我不孤独。从那以后,我和她成为了朋友,是无话不说那个。她经常说,我是好人,是一个可以交心的知己。我知道,这是一种暗示,我似有似无的吊着她的胃口。得到一个女人的心,最好的办法,就是俘虏这颗心。女人,很多时候,很敏感,一些很细小的事情,在他们看来都是一种爱的诠释。起风了,关心她多穿衣服。夜深了,提醒她早点休息。放晴了,约约她喝茶谈心。……细微到一本杂志,一首歌曲,一条信息的关心。而绝不正面诋毁她男人,绝不明示我们的关系。聪明的女人,会比较,到底哪个是对她好,哪个对她差。当做到这一步的时候,哪怕你要立刻上她,她也会敞开大腿。但是,矜持是女人的特性,她们需要一个契机,来卸下自己伪装的面具,做会真实的自己。又是夜晚,又是霓虹,又是烟酒,又是忧伤,又是愤慨,又是激情。当夜晚邂逅烟酒,夜开始有了绚丽的颜色。当霓虹碰撞激情,魂彷佛得到了质的解脱。当爱慕化为伤害,人有了放纵的借口和理由。当忧伤与关心同在,愤慨与放荡同行,一切的伪装显得毫无价值。那一杯一杯的烈酒,犹如激情的催化剂,打破了久违的虚假,迎来彼此的真实。在酒吧的深处热吻,还算清醒的我,感到有液体流过我的脸暇,眼前这个我苦心积累此刻已经留下了她对上一段感情最后一滴眼泪。不知道,为什么,我的内心,一阵空虚,彷佛是失去了目标和动力,原来,我一直都在给自己创造假想敌。也许,绅士不过高傲的伪装,淫荡才是流氓的原罪。拖着她,离开酒吧……推开房门,已经欲火焚身的我们,没关上门,就已经热吻在了一起,随手带上门,在那条距离床边还不到3米距离的狭小的走廊,彼此拭去衣服,很粗暴,很野性的媾和在了一起。原来,有感情基础的性爱是如此和谐。每一次的抽送,都彷佛是一种久违的等待,次次尽力,下下到底,声声回荡。每一种姿势的变换,仿若天然、娴熟,招招欢快、尽兴、陶醉、高潮。每一秒的加速,都点燃着彼此燃烧的热情,原来,小脚真的是短阴道,看着小头在下面一进一出的满足,看着平时娴淑的她,一种无以伦比的征服感涌上心头,一种久违的快感传遍全身,一股浓烈的生命离开了我的体内。满目狼籍的房间,四肢无力的我俩,艰难的点燃一根烟,极其满足的细了一口,递给她,她靠在我身上,望着我,问我,你爱我吗?我邪恶的笑了笑,没有答,拍拍了拍她的脑袋,说:今晚,你是我的潘金莲!后记激情是野性的,夜晚的醉人的,她是美丽的。欲望背叛理智,高潮冲破思绪,她是疯狂的。那翩翩起舞的肢体,那坚挺傲人的乳房,透着一种对青春的控诉。那频繁张合的下体,那附着欢愉的叫声,浸着一种对欲望的渴求。那纵情享受的瞬间,那迷糊又虚幻的将来,依然在为这双迷人的小脚悲恸。也许,是种族的不同。她是羊,我是狼。本就是不可共存的天敌,本就是处于威胁的拥有。但,欲望的深壑过分的扩大本身和平的界限,使得一切显得合情合理。那晚之后,我依旧迷恋拥有小脚的女人,依旧迷恋有着年轻躯体的“潘金莲”。但,可能是过分的熟悉会让我心烦,过分的欢愉会透支本身和谐的氛围,也可能是,我在寻觅下一个在路上的猎物。我是一个天生的狼,不会因为羊羔的温顺而停下我前进的脚步。她是一个天生的羊,不会因为狼的无情而厌倦与狼共舞的日子。断断续续的联系,平平淡淡的离开。或许,她在苦苦寻觅属于她的花样年华。或许,我在苦苦追寻属于我的红粉骷髅。烟已灭,人已散。梦已逝,魂已至。这个曾经出现在性路上的女子,已经用她所具有的激情,续写了属于她,属于我的乐章。我会记住这个女子,这个有着和潘金莲小脚的性感女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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